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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三张网” 收获“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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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是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11月29日,中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布今年以来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了两宗典型案例。呼吁市民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切勿非法收购、出售、饲养和滥食野生保护动物。

通报说,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6宗,移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1起,打击处理104人,收缴各类野生动物1000余头(只)、野生动物制品500多公斤,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典型案例1


收购饲养猕猴 两人被抓

今年11月22日,中山警方远赴清远市阳山县,将售卖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此前,购买并饲养这两只猕猴的彭某已经落网,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4月和2020年5月,彭某在清远市阳山县以2000元和3000元的价格向梁某购买了两只猕猴用于饲养。中山警方得到线索后,主动出击,2020年6月5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落网,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尽快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捉拿归案,公安民警多次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终于将梁某绳之以法。缴获的两只猕猴已移交有关部门救护处置。

典型案例2


收购出售陆龟 五人落网

今年3月8日和4月9日,公安机关在中山市西区、古镇先后抓获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赫曼陆龟和苏卡达陆龟的犯罪嫌疑人杜某、罗某及冯某三人,经深挖扩线,民警又将收购赫曼陆龟,家住山东德州市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及收购苏卡达陆龟,在东莞市务工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并缴获活体赫曼陆龟四只和苏卡达陆龟两只。

2019年11月,杜某通过微信联系吴某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饲养多年的两只赫曼陆龟,并由罗某帮助杜某通过自己经常快递货物的快递网点将两只赫曼陆龟寄递到吴某的山东德州市家中。经深挖,2020年11月,杜某还作为中间人介绍冯某将其于2019年以1000元价格通过微信网购并饲养在家的两只苏卡达陆龟,在小榄镇某工业园转手以4650元的价格出售给在东莞务工的肖某。所缴获的赫曼陆龟和苏卡达陆龟均已由公安机关依法移交野生动物救护部门妥善处置。日前,冯某和肖某被司法机关分别判处十个月和八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