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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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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法律援助帮我维权,热心周到的法律服务让我感到很温暖。”近日,七旬老人方伯高兴地表达对市法律援助处感激之情。此前,方伯的果树因被他人非法占用农地毁坏,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老人最终拿到了4万元赔偿款。记者10月14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1-9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1宗,切实维护了受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人种植果树遭毁坏,法援律师助他成功维权

去年4月15日,方伯携带承包山地种植果树的合同、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能进行价格认定的通知书等材料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求助。原来,方伯所种的果树早前因被他人非法占用农地毁坏,涉案人员已被法院判刑,但自己却未获得分文赔偿。他想讨个说法,但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

市法律援助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当天指派广东谭红玲律师事务所陈卓荧律师办理该案。陈律师仔细查看方伯提供的材料,发现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非法侵占人毁坏了其果树的事实,也没有证据确定被毁坏的果树的价值。陈律师没有放弃,随后又调取了非法占用人刑事案件判决,在确认该刑事案件并没有判决非法占用人向方伯退赔后,陈律师立即整理方伯已有的证据并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

诉讼过程中,陈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非法占用人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在材料中找到认定非法占用人损坏方伯果树的关键证据,最终为方伯争取到4万元的赔偿款。

■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法援处多措并举守护“夕阳红”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多措并举为老年人权益保驾护航。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法律援助机构1家,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277个,实现三级法律援助站点100%全覆盖,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我市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效能,对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年满75周岁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须提交经济状况申报材料;对75周岁以上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我们还成立了老年人法援律师专家库,邀请执业3年以上,善于与老年人沟通,工作耐心,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加入专家库,参与承办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形式包括免费的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市法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引入“援调对接”工作机制,除了邀请公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今年还招募了20名“援调对接”律师调解员,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今年1-9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