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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排除涉粮领域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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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上午,市委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被巡察市属部门(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专项巡察组将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市属部门(企业)开展专项巡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和迫切需要,从落实“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涉粮部门(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使命,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履行涉粮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及时发现影响粮食安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排除涉粮领域的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市委专项巡察组要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客观反映问题。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找准体制机制弊端和突出问题,推动扎牢涉粮领域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根治涉粮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经市委批准,本轮专项巡察时间从2021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和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公司等6个市属部门(企业)开展专项巡察。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0-8838030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政信箱:中山市1960邮箱转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收(邮编:528403)。根据相关规定,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与被巡察党组织涉粮工作有关的信访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